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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评濮阳市“三八红旗手”、“巾帼建功标兵”、“五好文明家庭”活动的
2018-01-12 10:00     (点击: )

各位老师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在2018年“三八节”期间,按照市妇联和市“双协”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,学院工会妇工委决定在全院继续评选表彰一批“三八红旗手”、“巾帼建功标兵”和“五好文明家庭”,优中择优推报市级参评人选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

1.学院在编在岗女教职工。

2.热爱党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
3.具有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时代精神,坚持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品德高尚,无私奉献。

4.爱岗敬业、艰苦奋斗、锐意改革、开拓创新,在本职工作中工作突出。

5.已获过院级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。

(二)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

1.评选范围:在岗优秀女职工(含合同工)。

2.评选条件:

(1)政治坚定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、务实工作作风、强烈社会责任感。

(2)爱岗敬业。刻苦钻研业务,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,乐于奉献、服务意识强,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。

(3)成绩突出。发扬“四有”、“四自”精神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工作成绩突出,在本单位、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、示范性。

(三)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

1.爱国守法,明礼诚信

2.夫妻和睦,孝老爱亲

3.学习进取,科学教子

4.邻里融洽,友爱互助

5.勤俭节约,热心公益

二、评选办法

三八红旗手、巾帼建功标兵和五好文明家庭均采取个人(家庭)自荐、基层推选、职工评议的办法,逐级上报。院工会根据上报的个人和家庭材料,经民主推荐,均按市里分配指标择优上报参加市级评选。学院将在“三八”期间对各分工会上报的先进个人和家庭予以表彰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.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进行推荐评选。在评选过程中,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,做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

2.被推荐的“三八红旗手”和“巾帼建功标兵”个人和“五好文明家庭”事迹要突出,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,无违法违纪和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现象。

3.推荐上报的“三八红旗手”、“巾帼建功标兵”和“五好文明家庭”要填写相关表格,家庭主要事迹要真实、感人,同时报送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以上材料均以A4纸一式2份正反两面印制,附电子版。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,于1月18日前报院工会。

联系人:苏燕 联系电话:13839260626

电子邮箱:py6018@126.com

附件:

1.关于评选表彰濮阳市三八红旗手(集体)、优秀妇联干部和先进妇女组织的通知(摘选)

2.关于评选2017年度“双学双比”、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通知(摘选)

3.关于开展2017年度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(摘选)

4.名额分配表

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

2018年1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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